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重点服务外包企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商务外包〔2017〕2号)要求,共有64家单位按照规定提交了申报申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市商务委将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请各单位积极配合。
公示期自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5日。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于公示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委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