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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服贸会特别报道 |中国将进一步推进更高水平的服务贸易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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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10-13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  点击:

  原创 张军扩 中国发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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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服贸会是中国在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的情况下,举办的第一场重大国际经贸活动。服贸会以“全球服务、互惠共享”为主题,释放出中国坚持对外开放、加强国际经贸合作的积极信号,彰显了中国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的坚定决心,必将对中国和世界经济的发展带来新机遇,对促进世界各国经贸合作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决心坚定不移,将更加积极主动地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的大流行,对世界经济造成重大冲击,不仅使得本已脆弱的经济复苏形势急转直下,而且使得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因非经济因素而面临冲击,国际经济、政治、科技、文化、安全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今后一个时期,国际形势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将更加突出。从国内来看,中国经济正处在发展阶段转变的关键时期。一方面,无论从供给条件、需求空间还是制度政策环境来看,中国都仍然具有在较长时期实现持续稳定增长的优势和潜力;另一方面,随着中国发展水平的持续提升,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和矛盾更为凸显,迫切需要通过改革开放,解决创新能力不强、产业发展水平不高、基础不够稳固等一系列短板制约。

  根据国内外环境和形势变化,中国提出,要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习近平主席最近强调,新发展格局决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通过大力释放内需潜力和更大力度对外开放,中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将持续上升,与世界经济的联系会更加紧密,为其他国家提供的市场机会将更加广阔,将成为吸引国际商品和要素资源的巨大引力场。按照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下一步的开放将重点推动由商品和要素的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吸收借鉴国际成熟市场经济制度经验和人类文明有益成果,加快国内制度规则与国际接轨,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从实际进展来看,今年以来,中国扩大开放的步伐明显加快,力度也显著加大。比如,今年6月份发布的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所涉及的服务业的条目数量为23条,比去年减少5条。在金融领域,取消了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等外资占股比的限制;在基础设施领域,取消了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规定;在交通运输领域,取消了禁止外商投资空中交通管制的规定。

  中国将进一步推进更高水平的服务贸易便利化

  本世纪以来,服务贸易快速发展成为引领和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2001—2019年,全球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年均增长7.9%,高于货物贸易增速1.6个百分点,高于世界经济增速5个百分点。各国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焦点逐渐从货物贸易拓展到服务贸易。特别是近年来,服务贸易和数字化交付服务快速发展,借助互联网、数字化技术手段提供跨境服务面临更大的发展机遇。在此背景下,推动服务贸易便利化已成为世界各国推动经济发展的共识,也是全球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重构的焦点。

  促进服务贸易发展,也是中国培育竞争新优势和发展新动能、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举措。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要求相比,现阶段中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和发展环境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开放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适应数字贸易等新兴服务贸易的监管创新尚显不足,运用法治化方式推动服务贸易便利化的措施相对较少,对标国际先进规则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的力度也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为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开放和服务贸易发展,在总结了前两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前不久,商务部印发了《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和服务贸易便利化将重点推进以下四个方面的改革。

  一要进一步完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将扩大服务业高水平开放和促进服务贸易便利化与稳外资、扩大内需、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起来,分类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加快建立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逐步完善跨境交付、自然人移动、境外消费等模式下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制度。

  二要完善外资准入前和准入后国民待遇制度。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全面清理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领域的对外资单独设置的准入限制。推进在土地供应、税费减免、标准制定、上市融资、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给予外资企业公平待遇,保障内外资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三要强化服务业高水平开放的法治保障。加强与国际先进规则的对标,更多运用法治化方式推动服务业高水平开放和服务贸易便利化。加快全面清理、修改废止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同时,将试点地区实践探索的成熟经验,及时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予以固化和强化。

  四要健全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相配套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处理好服务业高水平开放、服务贸易便利化与高效监管的关系,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针对不同服务行业特点、发展趋势等,完善动态监管政策体系。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探索和不断完善包容审慎监管。

  跨国公司在中外服务贸易合作中发挥着独特作用

  跨国公司是中外服务贸易合作的重要参与者、见证者、受益者。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经济实现的快速增长,是在开放的条件下取得的,跨国公司为此做出了重要贡献。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兴业,为中国带来先进的技术设备、丰富的管理经验、优质的产品服务、领先的创新资源,加快了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和融入世界经济的进程。

  跨国公司还是连接中国与世界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桥梁。面向未来,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同样需要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进行。中国的开放为全球跨国公司创造的机遇只会越来越多,中国愿与各国企业携起手来,深化互利共赢合作,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让跨国公司搭乘中国发展的“快车”“便车”,实现自身更好发展。同时,中国愿意与跨国公司一道,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促进服务贸易更加便利化,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本文是作者在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跨国公司视角下的服务贸易便利化高峰论坛”上所作的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