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进一步做好我市外资工作,加强对各区域利用外资工作的指导,持续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促进我市利用外资实现高质量发展,市外资办于3月29日举办了2023年天津市促进利用外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培训会。市商务局分管负责同志出席并做开班动员,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滨海新区各开发区、国家级经开区相关机构负责同志,市贸促会、市外企协会、市开发区协会、商务发展促进中心有关同志共80余人参加培训会。
市商务局分管负责同志介绍了我市利用外资总体情况和全市稳外资工作主要举措,并对今年利用外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要求。市商务局分管负责同志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落实市委“十项行动”的关键之年,要主动把外资工作融入到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积极创新思路、谋划务实举措、展现更大作为,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找准定位、发挥优势,奋力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篇章,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贡献外资力量。
市商务局对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外资统计和研发中心、鼓励类项目等促进政策进行了宣讲和解读,并邀请市市场监管委、市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对外商投资法五年过渡期政策、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和外商投资外汇政策进行了解读,助力各区域积极创新思路、谋划务实举措,切实做好利用外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