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一年,上海在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工作方面再获新进展。2月8日,上海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4版)》,这标志着自贸试验区在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服务创新改革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2024年2月8日,临港新片区发布了全国首个数据跨境流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在重要数据的识别标准上开展研究探索,同时聚焦公募基金、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3个领域形成相关清单,指导企业更好开展数据跨境合规化管理,服务企业数据高效便利安全流动。目前汽车、基金等领域6家相关企业已试用落地,其中超70%的外资公募基金公司完成合规化备案。
事实上,2024年以来,各自贸试验区探索数据出境的创新层出不穷。5月9日,天津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发布,这是国内首份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填补了该领域制度空白,为有效解决企业数据出境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8月30日,北京发布的北京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是首个场景化、字段级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在数据跨境领域探索更加便利数据流动的机制。
而本次发布的《管理办法》及《负面清单》,则是聚焦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三大先导产业,以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导向。《管理办法》重点围绕负面清单的制定流程、职责分工、适用范围、安全监管等方面进行规定,是制定负面清单和开展日常监管的基本规范。《负面清单》综合考虑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求、数据分类分级规则、数据敏感程度等因素,首批制定涵盖金融(再保险)、航运(国际航运)和商贸(零售与餐饮业、住宿业)3个关键领域,包括重要数据、个人信息2类数据,涉及6个具体场景,84个数据项。
其中,《管理办法》还明确,其他自贸试验区正式发布的数据出境负面清单,临港新片区可参照执行。如相关行业、领域已发布操作指引,有出境需求的数据处理者可按照操作指引开展数据出境活动。操作指引与负面清单不一致的地方,以负面清单为准。国家法律法规对数据出境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此次出台的负面清单及管理办法,在清单制式方面将“场景名称”前置单列,就场景增加解释说明,便于企业直接对应场景并适用,同时在金融、航运领域对重要数据进一步细化,帮助企业准确识别重要数据。在国家网信办公布的《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基础上,负面清单及管理办法将个人信息量级进行了突破,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有效降低企业数据出境合规成本,并强调清单使用方面不设置准入机制,减轻企业负担。
据上海自贸试验区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做好负面清单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上海市数据出境服务管理,有效提升自贸试验区企业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度,将重点组织实施三项“服务措施”:一是统筹布局上海数据跨境服务中心。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的5个管理局设立数据跨境服务中心,联合临港新片区数据跨境服务中心,建立网格化政务服务,面向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出台服务指南。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实施指南(试行)》,进一步向企业明确适用范围、报备流程及方式、注意事项等。三是分地区、分行业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和企业辅导,提高政策措施的覆盖面和触达率。
下一步,临港新片区还将在负面清单的框架下,出台再保险、航运等相关领域数据出境操作指引,进一步细化负面清单相关场景的数据字段。临港新片区还将在证券等领域形成数据出境指南,帮助企业主动识别和申报重要数据,为企业构建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合规通道,进一步深化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操作指引”的上海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