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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服务贸易 助推外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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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5-11-18  来源:《红旗文稿》  点击:

  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领域,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向2025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致贺信指出:“中国将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等平台先行先试,有序推进服务市场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当前,全球经济格局深度调整,我国亟须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为关键抓手,完善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贸易强国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促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背景

  当前,我国服务贸易发展面临外部环境严峻复杂和内部结构转型交织新形势。2025年以来,美国政府推行的关税政策使全球经贸环境严重恶化,叠加俄乌战争、巴以冲突等地缘冲突,抑制全球经济增长预期。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在此背景下,促进服务贸易提质增效,既是应对外部复杂局势、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的迫切需要,也是稳外贸防风险、推进我国制度型开放的关键举措。

  应对外部复杂局势的需要。全球经济增长乏力给我国服务贸易带来多重挑战。一方面,高关税引发服务贸易“高壁垒”,区域化趋势促使各国强化本土市场保护,阻碍全球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另一方面,对外贸易合规风险显著上升,尤其是数字化服务、知识产权交易等高技术壁垒领域面临更大压力。服务贸易是全球价值链的重要纽带和黏合剂,也是面向全球生产、投融资、贸易等的关键环节。创新发展服务贸易,才能有效冲破外部掣肘,促进我国从全球价值链低端迈向中高端,推进贸易强国建设。

  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选择。在制造业成本上升、全球价值链重构背景下,服务贸易已成为大国竞争的战略高地。2024年,全球服务贸易增长9%,增速较货物贸易快6.8个百分点。2024年,我国服务贸易规模首次突破万亿美元大关,同比增长13.2%,占我国对外贸易的比重提升至14.6%,较2020年水平高2.2个百分点,成为对外贸易增长的核心引擎。我国服务贸易规模持续扩大,已经成为优化经济结构、提升国际分工地位的重要力量,是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

  推动我国制度型开放的重要突破口。服务贸易开放涉及跨境支付、数据流动、职业资格互认等制度安排,客观上要求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数据流动、监管标准等领域加快改革创新,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举措落地实施。近年来,我国以自贸试验区为“试验田”,累计形成并向全国复制推广300多项高质量制度创新成果,涵盖服务业扩大开放、跨境金融结算、数字贸易监管等前沿领域;发布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两张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构建起梯度开放体系,在更大范围内推进自主开放。在此基础上,以服务贸易为抓手深化制度型开放,优化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完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既能突破传统要素流动壁垒,增强我国在全球服务资源配置中的枢纽功能,又能促使国内营商环境优化和监管机制创新,推动形成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支撑。

  二、促进我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统筹好提升质量和做大总量的关系,把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统一于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既要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稳住服务贸易基本盘,扩大贸易规模;也要聚焦质量提升,优化服务贸易结构;还要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以制度型开放提升国际竞争力。

  扩大服务贸易规模。近年来,我国多措并举促进服务贸易发展,贸易规模持续扩大,在全球贸易中的地位稳中有进。2012—2024年间,我国服务贸易额从4828.8亿美元增长至10564.6亿美元,年均增长6.7%,增速较世界平均增速快1.5个百分点。尤其是2024年,我国服务贸易保持两位数增长,贸易规模首次突破万亿美元大关。当前,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上升,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将会影响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良好态势,扩大服务贸易出口规模将是未来的工作重点。

  优化服务贸易结构。现阶段,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旅行、运输、建筑等传统服务为主的贸易结构。2012—2024年间,我国传统服务贸易总额保持平稳增长态势,进出口额从2926.4亿美元增长至6080.6亿美元,在服务贸易总额中的占比始终保持在50%以上。但是,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比较低,贸易结构亟待优化。应积极推动服务贸易向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型,加大对金融、保险、咨询、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贸易领域的培育与扶持力度,逐步降低传统服务贸易占比,提高新兴服务贸易在整体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实现服务贸易结构的多元化与高端化。

  促进服务贸易开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拓展跨境服务贸易开放领域,积极参与多双边服务贸易谈判与国际规则制定,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截至2025年10月,我国自贸试验区升级扩容至22个,服务业负面清单条目进一步缩减至27项,推动金融、数据、医疗等关键领域实现突破性开放;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升级为2.0版,率先探索数字经济、绿色金融等新兴业态的国际规则对接;28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形成“制度创新+产业集聚”双轮驱动模式。海南自贸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缩减至70项,在专业服务、数字经济等领域实现全球高标准开放。未来,应稳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动服务贸易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上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全球服务经济复苏与增长注入中国动力。

  三、促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举措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积极扩大自主开放,推动贸易创新发展,拓展双向投资合作空间,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应积极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数字技术赋能;完善服务贸易风险防控机制;拓展服务贸易国际合作网络。

  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扩大单边开放。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自贸港)等高水平开放平台作为制度型开放“先行者”的作用,实施超常规开放举措。推动数据、人员、资金等跨境自由化便利化,加快与《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的谈判磋商,主动探索跨境数据流动治理体系与国际规则的衔接机制,推进数据保护可信认证便利化试点,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跨境数据流动“白名单”制度,探索与主要经济体成员实现数据保护可信任标志互认,力争在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制定中争取更多主动。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单边开放,动态调整关税优惠覆盖领域,持续简化海关程序,放宽市场准入,在自贸协定中给予最不发达经济体更宽松条件;稳步扩大单方面免签政策实施范围,将更多国家纳入单方面免签名单,优化免签政策覆盖范围,拓宽免签事由。

  加快数字技术赋能,促进服务贸易提质增效。加速数据贸易发展,提升数据存储、传输和处理能力。构建数据确权、定价、交易等相关规则体系,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强化数据安全保护与隐私合规管理,推动数据贸易在金融、医疗、文化等领域的应用。强化数字技术赋能,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加快传统服务贸易数智化转型,重塑产业竞争力。支持跨境电商、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平台企业构建全球服务网络,增强综合竞争优势。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贸易主体,加快服务贸易品牌国际化建设,促进服务出口,形成“技术驱动—平台赋能—生态共生”的新型服务贸易发展格局。

  完善服务贸易风险防控机制,营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完善的制度防范化解风险、有效应对挑战”。提升我国服务贸易风险防控水平,要构建全面系统的制度框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金融服务贸易等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完善服务贸易风险防控制度体系,规范服务贸易市场秩序。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在技术贸易、文化服务等领域实施穿透式监管,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打破信息壁垒,提升风险识别精准度和及时性。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与量化模型,定期评估服务贸易各领域风险状况,为风险防控决策提供量化依据。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的风险防控合作,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定期对话机制等方式,共同应对贸易保护主义、数据跨境流动等风险挑战,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拓展服务贸易国际合作网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一方面,深化与美国、欧盟等传统服务贸易伙伴的合作,聚焦数字贸易、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等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领域,通过服务贸易政策对话会、建立行业对接平台等方式,推动双边合作走深走实。另一方面,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为重点,通过签署服务贸易合作备忘录、共建跨境产业园等方式,拓展双边在数字经济、卫生健康、旅游等领域合作新空间,赋能“全球南方”服务贸易长效发展。此外,选择对外开放有基础、产业发展有优势的地区,建设面向重点市场的国际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服务贸易合作机制和合作项目。

  (作者: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