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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1年度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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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2-02-10  来源:服务外包处  点击:

  一、资金申报流程

  服务外包企业或培训机构按照《关于做好天津市2011年度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并向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纸质和电子版);各区县商务、财政部门在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后,将申报资金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报送市商务委外包处,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资金支持额度。

  二、服务外包企业申请资金资助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单位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

  3.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近三年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的中长期提供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合同;

  5.2010年全年取得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证明材料(外汇申报单、银行结汇收款凭证);

  6.企业现有全体员工名单(含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和《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原有员工与新录用员工分别列示。

  上述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全部加盖企业公章(第5项还需加盖企业财务章)。

  (二)申请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助另需提交的材料:

  1.新录用人员身份证;

  2.新录用人员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

  3.新录用人员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的自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页和最后盖章页及l份《劳动合同》样本)。

  上述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全部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请服务外包国际认证资助另需提交的材料

  1.国际资质认证证书;

  2.与相关国际认证评估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

  3.认证及认证维护、升级费用凭证(费用发票和相对

  应的银行出具的支付凭证)。

  上述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全部加盖企业公章(第3项还需加盖企业财务章)。

  三、服务外包培训机构申请资金资助需提交的材料

  (一)有关部门提供的依法从业资质证明;

  (二)每期项目的培训方案及课程安排;

  (三)培训机构颁发被培训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考核合格证书;

  (四)每期被培训人员培训费用缴费凭证;

  (五)新录用人员身份证;

  (六)新录用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证书;

  (七)新录用人员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的自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页和最后盖章页及l份“劳动合同》样本)。

  上述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全部加盖企业公章。

  四、各区县商务财政部门审核流程

  按照《关于做好天津市2011年度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打印《天津市2011年度服务外包企业录入人员汇总表》(附件二)、《天津市2011年度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情况汇总表》(附件三)、《天津市2011年度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情况汇总表》(附件四)和《天津市2011年度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审核意见》(附件五),加盖商务、财政部门公章后,一式二份上报市商务委外包处。

  五、上报期限

  (一)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须于2012年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所属区县商务主管部。

  (二)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于2012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材制送达市商务委外包处,过期不再受理。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须按照上述提交材料的要求分类、分册、顺序装订(建议用长尾夹);

  (二)服务外包收入是指实际离岸执行额;

  (三)《劳动合同》鉴证,需提供经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劳动用工备案登记手册》;

  (四)被录用人员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为国外颁发的,需提供国家教育机构的认证证明及翻译的中文译本;

  (五)服务外包业务收入证明材料(包括外汇申报单、银行结汇和收款凭证),外汇汇入方需与业务合同一致;

  (六)培训证书注明编号和发证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