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委: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津人才〔2012〕9号),做好《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及科技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充分调动企业主体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拟于9月30日在市科委报告厅,举办第四期新型企业家科技政策宣讲会暨《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企业宣讲推动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9月30日(星期六)9:30-11:00
二、会议地点
市科委报告厅(和平区成都道116号)
三、会议内容
(一)对新修订的《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进行政策解读
主讲人:市科委政策法规处处长祖延辉
(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解读
主讲人:市科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王明国
四、参会人员
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入选人才及科技型企业家。
五、具体要求
请各区科委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组织落实好本区企业家的报名工作,并于9月29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邮箱地址为srtiss 126.com。
市科委政策法规处
2017年9月27日
(联系人:市科学学研究所 许优美 24324835;市科委政策法规处 董怡 58832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