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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关于受理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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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8-06-08  来源: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点击:

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天津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津政办函〔2017〕92号)要求,依据《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2015年6月20日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受理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8年7月9日—7月13日(周一至周五),每日8: 30—11: 30,13: 30—17: 00,过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点

  受理单位: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吴家窑大街22号A座412室

  三、具体要求

  1. 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提名条件、要求等见《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方案》(附件1)。

  2. 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实行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按等级标准提名,提名项目评审落选后不再降格参评其他奖级。

  3. 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对做出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择优命名特等奖(从一等奖项目中产生)。

  4. 提名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必须在2018年6月29日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四、联系方式

  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张磊

  联系电话:23519253

  市科委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常春红  刘杰

  联系电话:58832962   58832881

  附件:

  1. 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方案

  2. 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3. 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书

  4. 天津市科技进步奖科技企业创新工程项目推荐评审补充说明

2018年6月6日

附件:

      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天津市科技进步奖科技企业创新工程项目推荐评审补充说明

      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书

      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