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按照《天津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专项资助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第一批博士(后)来(留)津专项资助建议人选名单予以公示。
受理部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电话:83218136
邮箱:zhuanjichu@163.com
公示期:5个工作日(6月27日——7月3日)
2018年6月27日
附件:
博士来(留)津工作专项资助建议人选名单
博士后来(留)津工作专项资助建议人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