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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关于国家高企系统中选择行政区域与受理机构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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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8-08-03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点击:

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自7月23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www.innocom.gov.cn)合并到“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以后,我区企业在该系统注册时选择行政区域以及选择受理机构并提交发生如下变化:

  一、系统注册阶段

  在新系统注册时行政区域选择“滨海新区”。

  二、选择受理机构并提交阶段

  在新系统中“选择受理机构并提交”时,应选受理机构为“开发区科技局”。

  三、受理机构职能

  我局在新系统中有管理账号,如企业需要退回申报材料、年报审核等请联系我局,联系电话25202141,地址:天津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5层。

  四、补充说明

  1、已经在系统提交的无需退回修改受理机构;

  2、已经提交纸质材料至我局,但尚未在系统提交的,要在新系统中“选择受理机构并提交”,应选受理机构为“开发区科技局”,纸质材料无需修改;

  3、已经提交纸质材料至我局,在系统提交后已退回,要在新系统中“选择受理机构并提交”,应选受理机构为“开发区科技局”,纸质材料需修改;

  4、按照市科委网站“关于推迟2018年重新认定高企提交材料时间的通知”要求,我区企业上报2018年重新认定高企纸质材料及企业系统提交时间均推迟至8月7日(星期二);

  5、即日起,提交至我局的纸质材料与系统中所选受理机构务必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