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专家评审等程序,市科委主任办公会审核确定了2017年备案的天津市众创空间(各区)绩效评估优秀单位拟奖励名单。根据《市科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与绩效评估办法的通知》(津科规〔2017〕1号),对新备案的众创空间,首次获评优秀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财政奖励。现将拟奖励名单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市科委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市科委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众创空间及其负责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 邮编:300051
联系人:市科委创新体系建设与管理处 吴星
联系电话:58326706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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