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科技重点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津开发[2017]45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拟认定天津传世科技等43家企业为瞪羚企业(名单见附件1)、康希诺等26家企业为领军企业(名单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开发区科工局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当对有异议的企业存在的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具体原因进行清晰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任何实名反映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王春杨
联系电话:25202166;传真:25202839
通信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5层
开发区科工局(邮编:300457)
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2018年9月11日
附件:
附件1.《2018年开发区拟认定瞪羚企业名单》.docx
附件2.《2018年开发区拟认定领军企业名单》.docx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www.teda.gov.cn/kjfzj/contents/1272/2842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