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社会服务机构:
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创业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津开发【2017】44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区科技创新券工作,现公开遴选2019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券推荐机构(以下简称推荐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推荐机构负责组织和辅导在孵企业申请创新券。申请推荐机构应注册于开发区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备案孵化器、众创空间;
2.天津市备案的孵化器、众创空间;
3.国家备案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开发区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申请材料
填写《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券推荐机构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包含以下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非事业单位提供)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其他能证明机构孵化能力的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三份)。
三、公开遴选与受理
本次公开遴选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月7日。拟申报推荐机构的各单位可加入QQ工作群(群号:603556918;群名称:创新券机构工作群)进行材料预审,待预审通过后,在集中受理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集中受理时间:2019年1月8日14:00—16:00 2019年1月9日14:00—16:00
集中受理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5层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邮编:300457
联系电话:022-25202167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
附件2: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代理服务项目创新券申领和使用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