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创业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津开发[2017]44号,简称实施办法)等文件,经机构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同意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等13家单位通过2018年度天津开发区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2018年度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通过绩效考核名单.doc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