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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19年天津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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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9-02-28  来源:科服网  点击:

  为落实《天津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十三五”规划》提出的任务要求,做好2019年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立市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及《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2019年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我委制定了《2019年天津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做好地方标准申报工作。

  联系人:张永来  联系电话:27182133

  相关附件

2019年天津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为落实《天津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十三五”规划》,按照2019年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19年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立市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及《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2019年天津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一、立项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围绕党的十九大和市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有关高质量发展和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的要求以及我市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社会事业发展重大需求,满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制定属于政府管理范围的公益性标准项目。强制性地方标准严格控制在法律法规确定的范围之内。

  (二)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标准项目所包含的技术、方法先进适用,符合本市自然条件和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和地理标志产品以及对本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发挥引领和支撑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等领域通用技术要求。

  (三)统筹兼顾,协调一致。加强与地方标准体系和国家标准化体系的衔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项目应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协调一致,避免交叉重复。

  二、立项重点

  (一)生产制造业。包括重要消费品、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科技、工业云平台等领域的通用技术要求及售后服务标准。

  (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所需的重要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包括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城市管理、公共教育、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公共医疗卫生、人口计生、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与服务、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交通、社区建设、社会公益科技服务、档案管理、重点产品追溯体系等标准。

  (三)自贸区建设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包括投资管理、投资与服务贸易便利化、科技服务与科技金融便利化、园区管理、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以及制度创新、改革创新等相关标准。

  (四)节能环保。包括节能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用能评估及管理、环境保护等。涉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绿色供应链、循环经济、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和环境管理技术规范等标准。

  (五)公共安全。包括应急管理、特种设备安全、公共安全的管理及技术规范等。主要涉及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危险化学品、抢险救灾、特种设备、消防、交通、城市供水和排水、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方面的标准。

  (六)现代服务业。涉及旅游、养老、家政、物业、商贸、文化、体育、健身休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业和物流、会展服务、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文化创意及设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的管理和服务标准,以及老字号品牌价值评价、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和无车承运人的信息共享、运输组织、运营服务等方面的标准。

  (七)现代农业。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生态农业、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生产安全控制、畜牧水产品健康养殖技术、养殖场建设管理规范、转基因检测、植物检疫及其除害处理、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流通、农业物联网技术、农业社会化服务、现代林业、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特性营养品质、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农业投入品安全控制、籽种、农业生产加工技术、农业设施设备、农业产地环境质量评价等方面的相关标准以及智能农业涉及的相关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要结合政府部门管理需求,根据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体系(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加强对申报项目就法律符合性、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认真科学的论证、评估。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标准化技术机构要为申报单位和政府部门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二)各委办局及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申报组织工作,按照《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根据本行业、本部门的需要,切实做好项目的征集、遴选和申报等工作。

  (三)申报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应编制《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可登录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www.tjaic.gov.cn)下载。下载路径为:在线服务----综合查询-----天津市地方标准。

  (四)申报材料和申报时间

  1.申报材料:按照《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地方标准申报材料由各委办局统一提交。包括: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拟制定地方标准的草稿(一式一份)及各委办局对项目申报单位(即标准起草单位)上一年度不能按期完成的地方标准项目延期的拟办意见等其他相关材料(一式一份)。以上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2.申报时间:2019年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集中申报工作于2019年4月30日截止,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务必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天津市地方标准审查中心)。

  申报材料寄送地址:和平区解放北路34号

  邮编:300041

  联系人:刘璟

  电话:27113030

  邮箱:liuj@tjtsi.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