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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组织召开全市外商投资法宣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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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9-03-27  来源:天津市商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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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法将取代“外资三法”,成为新时代我国利用外资的基础性法律。为做好外商投资法宣传工作,3月25日,市商务局组织召开全市外商投资法宣讲会,本市各区、滨海新区各功能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商务主管部门、外资审批部门、外资招商部门及市商务局机关约120人参会。宣讲会邀请商务部研究院外资研究所所长马宇主讲,马宇所长回顾了我国外商投资发展与法律体系建设的历程,从新时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入手,分析了外商投资法起草背景和原因,对外商投资法的主要内容作了介绍,并对外商投资法施行后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管理方式、投资促进机制与政策体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通过宣讲,与会人员进一步增强了对外商投资法的理解,认识到外商投资法是以法的形式着力于投资促进和保护,为外商在华投资兴业创造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同时,这也标志着我国在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迈出关键一步。下一步,我们将紧盯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法规的出台,及时进行宣传解读,确保外商投资法在我市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