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关于高企创新能力评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高企认定专家评审工作,市高企认定办现面向全市征集高企认定评审技术专家及财务专家,并定于5月10日(周五)下午2:30在鑫茂天财酒店(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号)C区(婚博园楼内)二楼多功能厅召开高企认定评审专家培训会,讲解国家级高企和市级高企评审标准、打分细则以及评审注意事项等内容,强调专家纪律。具体安排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专家请填写高企评审专家培训会报名表(见附件),并于5月8日17:00前将电子版反馈至music951@126.com,邮件标题:评审专家培训会报名表。
(二)评审要求:专家须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的专家条件,经过培训、系统注册、提交纸质材料,经市高企认定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2019年市级高企及国家级高企认定评审工作。
(三)培训要求:为确保专家熟悉认定标准,评审过程客观公正,所有已注册的评审专家每三年至少应参加一次培训。
二、专家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
(二)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技术领域》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四)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三、专家入库程序
(一)专家系统注册
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登录天津市高企认定专家信息库(http://218.69.114.215:8081/savant/#/login),填写个人信息,点击“保存并提交”,进行线上提交。
(二)提交纸质备案表
在专家信息系统中,点击“打印”按钮,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专家备案表》,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能够证明符合专家条件的高级技术职称、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报送或邮寄地址:和平区成都道116号2号楼201,联系人:卢姗,联系电话:58832972。
四、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27221012 27221013
专家入库咨询:58832972
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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