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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企认定办关于征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及召开培训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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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9-04-24  来源: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点击: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关于高企创新能力评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高企认定专家评审工作,市高企认定办现面向全市征集高企认定评审技术专家及财务专家,并定于5月10日(周五)下午2:30在鑫茂天财酒店(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号)C区(婚博园楼内)二楼多功能厅召开高企认定评审专家培训会,讲解国家级高企和市级高企评审标准、打分细则以及评审注意事项等内容,强调专家纪律。具体安排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专家请填写高企评审专家培训会报名表(见附件),并于5月8日17:00前将电子版反馈至music951@126.com,邮件标题:评审专家培训会报名表。

  (二)评审要求:专家须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的专家条件,经过培训、系统注册、提交纸质材料,经市高企认定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2019年市级高企及国家级高企认定评审工作。

  (三)培训要求:为确保专家熟悉认定标准,评审过程客观公正,所有已注册的评审专家每三年至少应参加一次培训。

  二、专家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

  (二)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技术领域》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四)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三、专家入库程序

  (一)专家系统注册

  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登录天津市高企认定专家信息库(http://218.69.114.215:8081/savant/#/login),填写个人信息,点击“保存并提交”,进行线上提交。

  (二)提交纸质备案表

  在专家信息系统中,点击“打印”按钮,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专家备案表》,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能够证明符合专家条件的高级技术职称、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报送或邮寄地址:和平区成都道116号2号楼201,联系人:卢姗,联系电话:58832972。

  四、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27221012 27221013

  专家入库咨询:58832972

  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

附件:

高企评审专家培训会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