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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科技创新助推产业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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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9-09-11  来源:科服网  点击:

  原文:宝坻区科技创新助推产业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一、《三年行动计划》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科技创新是核心,抓住了科技创新就抓住了牵动我国发展全局的牛鼻子”。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需要依靠更多更好的科技创新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用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关键所在。为我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新一代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三年行动计划》,使科技创新成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驱动力。

  二、《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支持方向是什么?

  答: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一代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重点扶持发展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高技术服务等战略新兴产业,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和创新型企业能级提升,实现全区经济高质量转型创新发展。

  三、《三年行动计划》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三年行动计划》总体包括六大计划,分别为:鼓励优质企业落地计划、成长企业助力发展计划、成熟企业争创领军计划、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计划、农业科技扶持计划、科普环保行动扶持计划。对于在六大计划内的、有利于促进项目落地、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的单位按照项目或者补贴的形式给予资金支持。

  四、《三年行动计划》具体支持哪些方面?

  答:《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六大计划分类,其中鼓励优质企业落地计划包括支持引进国家级科研院所项目、支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支持企业购置先进设备实施智能化改造、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集成应用、支持智能科技领域军民融合产业化项目、支持项目落地的人才政策。

  成长企业助力发展计划包括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咨询诊断和科技服务、鼓励中介服务机构向企业开展科技服务、支持工业企业上云、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支持企业争创质量奖和驰名商标、支持自主品牌机器人发展、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支持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支持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化研发和获取军工资质。

  成熟企业争创领军计划包括支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支持智能科技龙头企业、支持领军型企业和领军型项目、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创建企业研发平台、支持企业创建产业创新中心和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企业开展高端科技对接与交流活动。

  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计划包括支持企业向“互联网+智能制造”转型、支持企业节能降耗。

  农业科技扶持计划包括实施农业科技计划项目和帮扶计划项目、加大对农业科技园区高新技术示范区内创新平台的支持、实施健康安全环保创新计划项目。

  科普环保行动扶持计划包括实施全域科普行动。

  五、《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条件是什么?

  答:《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条件为:

  1.申请单位应在本区已完成注册,税务征管关系在本区范围内,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和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质量事故。

  2.申请单位承诺在本区持续生产经营超过5年以上,5年内撤离的,需退交扶持资金。

  3.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区两级财政支持的同类型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

  4.涉及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需履行完市级申报审核工作。

  5.纳入宝坻区科技创新助推产业升级企业备选库名录的企业优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备选库企业的动态管理。

  六、《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方式是什么?

  答:《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方式为:

  1.项目类,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项目予以支持,视项目建设周期,采取一次性补助和分阶段补助两种形式。对于项目建设周期在一年及以内的项目,采取一次性奖补的方式;对于项目建设周期在一年以上的项目,分阶段目标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通过再立项下达专项资金。

  奖补类,对达到奖励补助标准的企业,通过第三方机构认定或者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一次性奖补。

  2.涉及到市财政补贴的项目区里不再组织评审。

  3.专项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七、怎样可以《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宝坻区科技创新助推产业升级企业备选库名录?

  答:申请入库企业需满足以下八项条件其中五项:

  1.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范围包括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高技术服务业等;

  2.申报项目的企业是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3.申报项目的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申报项目的企业应纳入规上企业名录库;

  5.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要求至少有1件授权发明专利或3件以上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应用于所申报项目领域;

  6.近三年某一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达到8%以上,且上年度正增长。

  7.上年度产值2亿以上的研发投入占产值比例达到4%以上、产值5000万-2亿的研发投入占产值比例达到5%、产值5000万以下的研发投入占产值比例达到6%以上;

  8.申报项目的资金额不得超过上年度对区财政的贡献。

  八、《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后,2017年出台的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宝坻区关于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政策》(宝坻政发〔2017〕54号)还执行吗?

  答:《三年行动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宝坻政发〔2017〕54号文件同时废止;按照宝坻政发〔2017〕54号文件未执行完成的有关支持项目按照原文件执行。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www.tjbd.gov.cn/zwgk/system/2019/09/03/0100215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