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重点项目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津财绩效〔2020〕9号)要求,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客观准确反映重点项目产出和效益,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市科技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重点项目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项目
入选第一、二、三批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的项目。
二、总体安排
(一)评价主体。此次绩效评价工作由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并全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整个评价过程的规范性、有效性等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工作程序。市科技局组织项目团队进行绩效自评,在此基础上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检查局与相关第三方机构成立评价组进行绩效评价,根据需要深入项目团队所在单位进行现场评价。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将反馈市科技局并抄送市审计局。
(三)时间安排。绩效评价的时间为2020年8月-11月,项目团队需在8月21日(周五)前完成绩效自评,并将绩效自评表(见附件1)和自评报告(见附件2)报送市科技局引智处。所提交的自评表格和报告(首页)需团队负责人签字,电子版连同扫描件一并发送至wangzhenhua@tj.gov.cn。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开展财政绩效评价是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举措,绩效评估将作为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
(二)认真实施,实事求是。项目团队要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实事求是地填报相关数据,及时向市科技局报送相关资料,并保证报送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工作规范运行。
联系人:王振华,李佳琦
联系电话:83605033,83605940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填报说明
2020年8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