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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经开区2020年绿色发展专项扶持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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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09-01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平台  点击: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业经经开区党委常委会2020年第15次会议通过,该办法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2007年9月15日发布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根据《暂行办法》(附件一)的相关规定,从2020年9月1日起各单位可以开始申报2020年绿色发展专项扶持项目。本次申报项目必须为2018年7月1日以后竣工的项目。请仔细阅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申办指南》(附件二),并按指南要求准备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三和附件四(只有申报合同能源管理类项目的单位需填写附件四)。请相关单位于2020年9月30日(周三)前将申报所需材料(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于家堡宝信大厦30层经开区发改局节能科。

  (联系人:王赛男、董洁电话:25201273、25201030)

2020年8月31日

  附件:

  附件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docx

  附件2: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申办指南.doc

  附件3:天津经开区绿色发展专项扶持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补贴申请承诺书.doc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s://www.teda.gov.cn/contents/3961/1026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