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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科技局关于进一步明确2020年“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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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09-08  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局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引育新动能,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发展,我局落实《市科技局关于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申报管理系统上线服务的通知》,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入库培育。根据市科技局分工,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中新生态城、各街镇的企业入库有关事项由我局负责,现就2020年“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入库相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入库流程

  企业通过“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kjgl.kxjs.tj.gov.cn/)进行注册填报。我局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经专家评审等流程批准入库,申报管理系统自动为企业分配入库编号。

  二、时间安排

  “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实行常态化受理,按一个批次评审,企业应于9月23日(周三)前完成培育库申报工作,即企业在“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申报管理系统中状态应为“已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三、入库奖励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关于加快新动能引育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津滨科发〔2020〕38号),对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进行培育的企业,由区级财政在入库次年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中新生态城的企业由所在开发区财政给予奖励,注册在各街镇的企业由滨海新区本级财政给予奖励)。如企业曾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关于推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津滨科工发〔2018〕129号)或各开发区制定出台的类似政策获得首次通过认定的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5万元奖励,不再重复给予支持。

  四、联系方式

  李瑞成  66211325;郑运昕 66707957。

  附件1: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申报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doc

  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标准.doc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kjj.tjbh.gov.cn/contents/4411/4454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