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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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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09-17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  点击:

  1.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8年5月,我市发布《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设立100亿元智能制造专项资金。为深化落实专项资金政策,加快引育新动能,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起草了《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已于今年8月6日正式发布。

  为推动政策落地,细化智能制造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内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步编制了《实施细则》,逐条深化、逐项实化,着力实现政策效应最大化。

  一是细化政策内容。进一步明确支持范围、支持条件。如,将“支持制造业企业购置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条款中的“设备”,细化为“机器人、数控机床等先进设备”。

  二是明确支持比例。在政策措施支持上限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梯度支持比例,国家级试点按项目投资额30%予以支持,市级试点、一般性专项的支持比例分别为20%、10%(特殊情况另予以说明),从上限和比例两个维度形成可量化、可操作的支持金额计算方法。

  三是进行分级培育。根据企业收入、支持领域等,设立分级培育标准,不同档次给予不同的支持金额。如,将“对上一年度年销售收入取得突破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分级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细化为5个档次:收入首次突破3000万元给予100万元奖励,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激励企业分层进阶、快速成长。

  2.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主要包括哪些政策内容?

  答:共包括7个方面、23条政策细则。

  一是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包括支持制造业企业购置先进设备智能化改造、支持智能制造领域试点示范与新模式应用、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升级咨询诊断等3条政策。

  二是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包括培育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支持工业互联网内外网络建设以及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支持工业企业上云,支持5G基站及示范应用场景建设等4条政策。

  三是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包括支持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机器人产业发展,支持装备首台(套)、软件首版次应用,支持人工智能、区块链产业发展,支持智能科技示范应用场景建设等7条政策。

  四是支持发展绿色制造,包括支持国家绿色工厂及绿色化改造等1条政策。

  五是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包括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创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2条政策。

  六是支持优质企业发展,包括培育制造业领航企业、单项冠军,支持企事业单位获取军工资质等3条政策。

  七是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包括支持大数据产业重点项目、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大数据评估等3条政策。

  3.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实施期限是到哪年?

  答:细则有效期至2023年5月10日。同时,2018年发布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落实<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津工信规划〔2018〕4号)废止。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gyxxh.tj.gov.cn/ZWGK4147/ZCJD6740/202009/t20200916_36899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