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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0—2021年度天津市科技创新券兑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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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04-07  来源:区域创新处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津科规〔2019〕2号),现就2020—2021年度天津市科技创新券(以下称“创新券”)兑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创新券支持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天津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与提供科技服务的机构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四)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在开展科研活动中有对外购买科技服务的需求。

  二、支持范围

  已在线申请创新券且通过审核,于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以发票日期为主要依据,参考服务合同、成果证明等材料)完成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两类服务。

  三、兑现额度

  每个企业可就多项服务申请创新券支持,每项服务申请创新券额度最低1000元,多项服务累计申请创新券额度不超过10万元,具体兑现金额按实际发生合同额的50%核算,经专家评审后确定。

  四、程序及要求

  为方便企业办理创新券兑现,落实便民化有关要求,本批次创新券申请和兑现均采用在线方式,企业需通过科服网(www.tten.cn)使用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办理,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企业参加本次兑现时,需在线完成“事前申请备案—事后申请兑现”的完整流程,具体操作过程可参阅《天津市科技创新券系统用户手册(企业)》(附件)。

  (二)申请兑现的企业需在2021年5月15日前提交兑现申请,逾期本批次不再受理。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在企业提交兑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专业机构应在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

  (三)对于通过审查的兑现申请,市科技局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京津冀创新券

  按照京津冀三地签署的创新券合作协议,本市企业向经三地互认的开放实验室购买研发检测类服务,可向企业所在地申请创新券支持。本次兑现期间,同时受理本市企业因跨地区购买科技服务产生的京津冀创新券申请,申请条件、资助方向、资助额度、申请流程参照本市创新券执行,申请额度计入本年度10万元的兑现总额。

  首批京津冀三地互认的753个开放实验室名单已在科服网创新券版面公布。可供企业申请的京津冀创新券服务资源也以“京津冀创新券”专题页面集中发布,企业可通过科服网的机构和服务检索功能获取上述资源并选择申请。

  六、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邳文君  23532900—821

  牟如玲  23532900—817

  曾选  58832871

  技术支持:陈兴喆  23532901—815  王蕾  23532901—830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

  滨海新区科技局  郑运昕  66707957

  开发区科工局  李玥  66878906

  高新区科技局  王浩  84806277

  保税区科工局  温情情  84906361

  和平区科技局  施洋  23196663

  河北区科技局  李雨阳  86280126

  河东区科技局  王子怡  24122250

  河西区科技局  任继峰  23278281

  南开区科技局  李健  87893226

  红桥区科技局  刘勇  86516969

  东丽区科技局  秘林  24980662

  西青区科技局  唐浩  27391678

  津南区科技局  王艳松  28559060

  北辰区科技局  杜飞腾  26393319

  武清区科技局  王娟  82138819

  宝坻区科技局  孙学娇  82626899

  静海区科技局  邬廷林  28936159

  宁河区科技局  刘洁  69115876

  蓟州区科技局  董颖  29142794

  附件:《天津市科技创新券系统用户手册(企业)》

2021年4月6日

附件:天津市科技创新券系统用户手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