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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科工局关于开展2021年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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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04-28  来源: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点击:

保税区各双创载体:

  依据《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和《滨海新区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1-2),现将保税区2021年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科技企业孵化器:本次绩效评估范围是2017年、2018年经市科技局认定及在上年度绩效评估不合格或申请暂缓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附件3)。

  2、众创空间:本次绩效评估的范围是2017年、2018年经市科技局备案及在上年度绩效评估不合格或申请暂缓的天津市众创空间(附件4)。

  二、评估程序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

  1、参加本次绩效评估的市级孵化器,在线填报提交材料,我局进行实地查看,并向新区科技局反馈审查意见。

  2、新区科技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会议,并将初审结果报送市科技局参加复审。

  (二)众创空间

  按照市级权力事项下放的有关规定及市、新区科技局通知要求,参加本次绩效评估的天津市众创空间,在线填报提交材料,由保税区科工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会议,并将评估结果公示确定后报新区科技局,由新区科技局汇总统筹后报市科技局进行公布。

  三、评估内容

  本次绩效评估以2020年度科技部火炬统计数据为主要定量评价依据,主要围绕孵化载体的基本情况、服务能力、孵化绩效、可持续发展能力及相关加分项内容进行评估。

  1、基本情况:重点从运营管理制度建设、孵化场地面积、孵化团队企业数量、公共服务平台搭建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综合考察孵化载体基本运营发展情况。

  2、服务能力:重点从投融资服务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开展创业教育培训及创新创业活动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综合考察孵化载体服务水平,引导孵化载体建立系统化服务体系。

  3、孵化绩效:重点从孵化团队企业收入、融资情况、科技含量、成长性及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进行评估,综合考察孵化载体孵化成效,引导孵化载体提高孵化质量。

  4、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从孵化载体收入结构、孵化模式、管理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评估,综合考察孵化载体运营管理能力,引导孵化载体可持续发展。

  5、加分项:鼓励孵化载体引育高成长科技型企业,充分发挥培育孵化效能。重点从引育高新技术企业情况、创业孵化链条建设情况、专业化平台建设、开展特色工作等方面进行评估。鼓励孵化载体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入驻企业减免租金及服务费用,对疫情防控期间表现良好的孵化载体,在2021年绩效评估中予以加分。

  四、其他要求

  1、请各参评单位登录http://kjgl.kxjs.tj.gov.cn,按照《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估系统操作说明》(附件5)要求,注册单位管理账户及填报用户(系统单位管理员账号以及单位填报用户与“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账号通用,如已有“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管理信息系统”账号,单位管理员可直接为填报用户授权),并在线完成自评表填报及资料上传工作。

  2、参评科技企业孵化器需准备三份绩效评估纸质材料,众创空间准备需准备五份绩效评估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和系统填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正反打印、书本式装订方式。各参评双创载体还需准备评审答辩PPT。

  3、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评估材料,或提供虚假评估资料的,视为当年评估不合格。如因特殊原因确实需申请暂缓参加评估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须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提交至我局。各参评单位申请暂缓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附件:

  1、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天津市众创空间、孵化器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2、滨海新区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3、保税区本次参加绩效评估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4、保税区本次参加绩效评估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名单

  5、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估系统操作说明

  联系方式:保税区科工局 侯麟飞 24896121;钟晾 84912816

2021年4月27日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s://www.tjftz.gov.cn/contents/6282/3340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