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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1年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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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05-28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  点击: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依据《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津中小企规〔201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组织申报2021年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由各类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21年市级示范基地申报指标中,创业辅导师不再作为申报条件,辅导师名单及相应资质证明材料不再要求提供。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其中,滨海新区推荐数量不超过6个(所属各功能区数量不超过1个);其余各行政区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各区要严格按照推荐数量和推荐时间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工作,逾期未报的,一律不再受理。

  三、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1年7月7日前将推荐文件、《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等纸质件(一式两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处,全部材料的电子文档(PDF格式)以光盘形式一并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指南

2021年5月24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处 刘志刚;联系电话:83602798)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gyxxh.tj.gov.cn/ZWGK4147/zfxxgknew/fdzdgknrnew/qtfdgkxxnew/202105/t20210525_54604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