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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关于对2021年度科技成果鉴定奖励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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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06-16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点击:

  为贯彻落实《宝坻区科技创新助推产业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鼓励我区企业科技成果创新,区科技局对2021年度科技成果鉴定奖励进行征集,经过镇街、园区推荐、科技局审查、党组会研究同意,确定了奖励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6月11日至6月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申报单位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实质性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区科技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区科技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宝坻区南三路26号  邮编:301800

  联系人:区科技局科技成果科  王敏  李春峰

  联系电话:82626912

天津市宝坻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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