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过专家评审等程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核了2021年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等一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现将拟立项情况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拟立项项目存在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实质性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明示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我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或未注明有效联系电话的异议不予受理。
我局真诚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并坚决反对任何借此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任何不正当行为,请立即向我局举报。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28日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 邮编:300051
联系人: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姜硕
联系电话:58326710
附件:
1.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拟立项清单
2.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项目拟立项清单
3.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拟立项清单
4.东西部协作科技援助项目拟立项清单
5.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拟立项清单
6.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拟立项清单
7.“百城百园”行动重点项目拟立项清单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17日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kxjs.tj.gov.cn/ZWGK4143/TZGG2079/202106/t20210617_54803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