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天津口岸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和相关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1〕111号)有关工作要求,就进一步做好天津口岸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市商务局会同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交管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北辰区人民政府、天津港集团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本着成熟一个启用一个的原则,现启用第四批一级冷库。
2021年7月29日
(市商务局联系人:高峰;电话:58665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