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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3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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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04-18  来源: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点击:

  各区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处室,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各有关单位: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23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已经局第五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及时制定相关活动方案,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特此通知。


  2023年4月12日


  (联系人:郭艳福、何瑛;联系电话:23039880传真:23039848;地址: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2楼)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23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按照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23〕11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定于4月20日至4月26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2023年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紧扣《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推进实施,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知识产权局“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宣传周期间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活动时间


  2023年4月20日至26日。


  四、活动主题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


  五、宣传重点


  (一)宣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推动把党中央、国务院对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2023年全国两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的重大部署,围绕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司法、普法过程中的最新进展、落实举措和热点问题及时开展宣传解读,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宣传。


  (三)按照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定位和战略部署,围绕《规划》中期评估、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持续宣传报道《纲要》和《规划》一体推进、贯彻落实情况,全面展现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效能管理、高水平服务工作成效。


  (四)结合改革开放45周年、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我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50周年、深度融入我市“十项行动”等主题,全面系统回顾总结宣传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历程,特别是新时代十年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全景展示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


  (五)宣传知识产权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人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通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普及活动,充分展现知识产权对内激励创新、对外促进开放的重要作用,提升社会公众“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意识,积极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为开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局面营造良好氛围。


  六、活动安排


  (一)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1.召开天津市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22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白皮书和2022年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2.组织开展案件庭审旁听活动。


  3.召开全市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会。


  4.市知识产权局与市工商联联合发布《关于协同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


  5.组织天津知识产权交易联盟成立大会、2023年度专利开放许可推介会、知识产权云展示平台发布、创新方法应用主题培训、知识产权与创新大讲堂(第四期)。


  6.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举办知识产权运营对接会(1.高校与企业对接会2.创新方法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7.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举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知识产权赋能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宣传会。


  8.东丽区市场监管局举行知识产权证券化签约、发行启动仪式。


  9.东丽区市场监管局举行天津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联盟揭牌、成立仪式。


  10.科创中国举办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活动。


  11.组织相关学校在宣传周期间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树立知识产权保护理念,培育知识产权校园文化。


  12.服务我市“十项行动”,组织天津市高端装备、新材料产业链专利导航成果发布会。


  13.通过媒体曝光一批2022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14.开展专利受理优质服务周活动。


  15.开展“助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促津门科技创新发展”培训、知识产权助企纾困公益培训、知识产权进校园公益培训、“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与管理”主题培训、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培训系列公益培训活动。


  (二)指导各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宣传周活动


  指导和支持各区、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宣传周活动。包括:为各区局和保护中心订阅《中国知识产权报》“4.26”特刊,提供宣传资料,参与指导专利商标维权,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等。


  七、有关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活动安排,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面向创新主体、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及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采取线上线下多样化方式,积极稳妥、安全有序地开展知识产权宣传。举办宣传周活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要注重对媒体宣传、论坛活动等宣传阵地的规范化管理,夯实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增强宣传工作实效,形成全市集中开展宣传周活动的良好态势。


  机关各处室、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各区局要全面梳理总结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于宣传周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总结材料通过OA内网短消息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zscq.tj.gov.cn/zwxx/tzgg/202304/t20230417_62078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