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中新天津生态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强化低碳示范引领,建设碳中和先行示范区,根据《中新天津生态城“零碳示范单元”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零碳示范单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中新天津生态城辖区内的工厂、产业园区、社区和建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依法设立,运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要求。近一年(含成立不足一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未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行政处罚。
2.符合《零碳工厂认定和评价指南第1部分:通则》(T/TJSES 001-2022)、《零碳工厂认定和评价指南第2部分:汽车整车制造工厂》(T/TJSES 002-2022)、《零碳产业园区认定和评价指南》(T/TJSES 003-2022)、《零碳社区认定和评价指南》(T/TJSES 004-2022)和《零碳建筑认定和评价指南》(T/TJSES 002-2021)等标准相关要求。
三、申报批次及时间
2023年度“零碳示范单元”认定分为两批次:
第一批:6月30日前完成认定,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28日;
第二批:12月30日之前完成认定,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四、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
申报采用“一张表”形式进行初筛,确定初选名单,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填报认定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二)认定
认定通过申报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方式开展。“零碳示范单元”根据申报对象基础条件和碳排放情况实行分级认定,将参评的工厂、园区、社区、建筑划分为低碳、超低碳、近零碳、零碳四个示范等级。
(三)公示与授牌
对拟入选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最终认定的“零碳示范单元”进行授牌。
五、申报材料
(一)初筛材料
申报主体按照自身所属类型填报认定申报表(见附件)。
(二)佐证材料
1.申报零碳工厂、产业园区、社区、建筑的主体均需提供碳排放报告或申报期内的月度能源消耗数据及凭证;
2.申报零碳工厂的企业还需提供绿色工厂认定材料或自评价及第三方评价报告、节能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材料、竣工验收材料、工厂能效水平佐证材料等。
3.申报零碳建筑的主体还需提供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说明“节能专篇”、绿色建筑评定报告。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于规定时间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报名邮箱;
(二)申报认定工作遵循自主自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单位填报数据和提交材料应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七、联系方式
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环境局:022-66328753;022-87671325;
报名邮箱:qxm1019 126.com。
附件:“零碳示范单元”认定申报表
2023年4月20日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s://www.eco-city.gov.cn/p1/zwgg/20230420/48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