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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关于开展2023年(第30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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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04-28  来源:天津市南开区商务局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级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快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现组织开展南开区2023年(第30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企业主要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发展导向,重点围绕我市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加快智能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等领域企业技术中心布局,持续完善绿色石化、汽车、装备制造等领域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着力培育发挥冶金、轻工等领域企业技术中心作用,进一步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力度。


  二、工作程序


  (一)组织动员。请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要求的企业积极申报,于5月8日前报送信息表(见附件)。


  (二)申报辅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各区拟推荐名单,适时组织开展培训,对企业申报材料编制要点、指标含义及证明材料等进行专题讲解。


  (三)网上填报。申报企业按照《工作指南》编制申报材料,并登陆网报系统(https://jszx.tjiiti.org.cn:10001/#/login),按要求于6月底前逐项完成填报和上传工作。新用户首次使用系统需注册。


  (四)初审推荐。各区主管部门通过系统完成初审。获推荐企业应于6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光盘一式两份报送区商务局。于6月28日将经区商务局盖章的申请材料一份及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地址:河东区红星路79号顺驰桥旁,联系电话:24538803)


  (五)审查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管理办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基本要求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依据《工作指南》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审。其中,符合《管理办法》第九、十、十一条要求适用简化认定政策的,直接认定为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


  三、其他事项


  鼓励各区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特别是适用简化认定政策企业进行现场走访核实。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承诺审批”“一次办”。


  特此通知。


  附件:拟推荐申报企业信息表


  2023年4月18日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www.tjnk.gov.cn/SWW8414/TZGG5684/202304/t20230426_62166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