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企业出题能者破题”的成果转化新机制,按照《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挑战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0〕145号)部署要求,由天津市科技局主办,滨海高新区管委会承办的第五届中国创新挑战赛(天津)赛事已于日前正式启动。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集中解决我市相关领域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现面向全社会征集解决方案,并组织现场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解决方案征集:2020年9月28日-10月20日
(二)现场决赛:2020年10月28日
二、解决方案征集
经过赛委会和相关专家深入严谨的挖掘征集工作,针对我市信创(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已遴选了一批真实、有效、迫切的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作为比赛赛题(附件1)。挑战赛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解决方案。
(一)挑战赛报名。有意提交赛题解决方案,并参与挑战赛的挑战者、服务机构均需通过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服务平台(天津科技成果网https://www.tjkjcg.com)注册登记,挑战者注册完成后,填写《中国创新挑战赛声明》(附件2)和《挑战报名表》(附件3),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将签字盖章原件电子版发送至hanxu05 tj.gov.cn,即取得参赛资格。
(二)编写解决方案。挑战文件一律以中文编写,语言要求精练,所提供的数据真实、完整、可靠,并严格按照《挑战报告》(附件4)中规定的要求、格式、项目内容与目标等信息进行编写。挑战文件由《挑战报告》和相关证明附件组成,一律用A4纸打印并密封。
(三)提交解决方案。登录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服务平台(天津科技成果网https://www.tjkjcg.com),进入“科研众包”版块,点击对应赛题页面的“立即应答”,在线提交解决方案。请将解决方案正本1份(以企业名义参赛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团队名义参赛需团队负责人签字),在2020年10月20日前寄至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解决方案一经寄出,不予退还。
(四)挑战者条件。挑战者即解决方案提供方,是指为需求方提供技术创新解决方案,具有一定研发能力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自然人。法人单位或团队均可报名参赛。挑战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技术研发水平,提交的解决方案知识产权权属明晰,技术来源正当合法,自愿参加挑战赛。
三、赛事流程
根据赛事安排,对征集到的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解决方案,赛委会将组织初赛、线下对接及现场决赛。
(一)初赛。采用纸件盲评的方式,组织专家对解决方案初步评审,择优选出3-5个优秀解决方案。
(二)线下对接。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解决方案,组织需求企业与解决方案提供方就实施方案、项目报价、技术目标等主要内容进行对接。
(三)现场决赛。现场赛采用路演形式,其中解决方案提供方陈述8分钟,评委提问7分钟。由需求企业、技术专家、投资专家和技术经纪人等组成评委,对挑战者及解决方案进行现场评审,评出奖项。
评审结果只作为需求方确定合作方的参考,最终合作方由需求方确定,并签订合作协议。
四、赛事奖励
(一)奖金。在挑战赛(特别是现场决赛)中胜出的挑战者可获得一定额度的基础奖励资金,其中设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3万元;三等奖5名,奖金1万元;对签署合作意向的挑战者授予中标奖奖金1万元(以上均为税前奖金),中标奖与一、二、三等奖不兼得,缺额不递增,需求方可以根据情况自行增加奖励资金。奖励资金仅用作奖励挑战者,不作为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或其他独占性合作的强制条件。
(二)机构补助。为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发挥自身优势深入企业充分挖掘需求,精准匹配对接供需双方,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对参与推荐技术创新需求和解决方案的技术转移机构,经评审后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绩效奖励:
1.挖掘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注册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每条有效需求500元;
2.入选中国创新挑战赛(天津)的技术创新需求,每条需求5000元;
3.所提供的解决方案最终获得挑战赛中标奖,每项解决方案奖励5000元。
(三)促成交易补助。通过挑战赛成功实现技术供需对接的需求方,可按《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交易项目管理办法》等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对成果受让企业、促成交易的技术转移机构给予奖励或补助。
(四)对已在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服务平台登记的技术经纪(经理)人,通过挑战赛成功实现技术交易,在当年技术经纪(经理)人培训中可免修实务技能模块。
五、其他事项
挑战赛赛事由中国创新挑战赛(天津)赛委会负责解释。其中未尽事宜,可在执行过程中补充修正。
赛委会联系人:韩旭
赛委会联系电话:022-87899468-8403
附件:1.第五届中国创新挑战赛(天津)赛题
2.中国创新挑战赛声明
3.挑战报名表
4.挑战报告
2020年9月28日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kxjs.tj.gov.cn/ZWGK4143/TZGG2079/202009/t20200928_39370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