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开园创新创业服务通票管理办法》(南科局政发〔2020〕4号)政策规定,现开展2020年度南开区创通票兑现工作,请各服务机构组织提交兑现申请材料,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新技术企业服务:
1、服务机构与企业签订的南开区创通票咨询服务协议原件一份;
2、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3、企业认定或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只需要申报书,盖企业公章);
4、服务机构承诺书(盖服务机构公章)。
二、知识产权服务:
1、服务机构与企业签订的南开区创通票咨询服务协议原件一份;
2、专利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3、企业通过服务机构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书复印件(盖企业及服务机构公章)。
4、企业与服务机构签署发明专利申请服务合同复印件(合同中体现服务金额,盖服务机构公章)。
5、服务机构承诺书(盖服务机构公章)。
三、创业服务:
1、服务机构与企业签订的南开区创通票咨询服务协议原件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3、由南开区科技局招商科提供的招商服务明细表。
4、服务机构承诺书(盖服务机构公章)。
四、大型仪器共享服务:
1、服务机构与企业签订的南开区创通票咨询服务协议原件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3、仪器共享服务相关支付凭证复印件一份(盖企业公章);
五、技术交易服务:
1、服务机构与企业签订的南开区创通票咨询服务协议原件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3、技术交易合同相关证明材料(技术合同清单、技术合同文本等)
4、由南开区科技局创新中心提供的技术交易服务明细表。
5、服务机构承诺书(盖服务机构公章)。
六、科技金融服务:
1、服务机构与企业签订的南开区创通票咨询服务协议原件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3、企业实际获得银行贷款、股权投资或完成上市挂牌相关证明材料。
4、服务机构承诺书(盖服务机构公章)。
七、研发设计服务:
1、服务机构与企业签订的南开区创通票咨询服务协议原件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3、服务机构按照企业需求提出合理的实现路径,包括技术方案的初稿和配套的工艺、原材料文件等服务相关证明材料。
4、服务机构承诺书(盖服务机构公章)。
受理时间和地点: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2021年4月16日17:00之前,报送至南开区科技局,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nkqkjj_cxzx@tj.gov.cn。过期不再受理。
受理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文化中心(红旗路与黄河道交口)203室。
联系电话:87893226
南开区科技局
2021年3月24日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www.tjnk.gov.cn/NKQKJJ1371/TZGG9433/202103/t20210325_53939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