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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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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05-26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推动天津现代服务业实现跨越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思路和目标

  (一)深刻认识建设与现代化大都市地位相适应的服务经济体系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考察工作时强调,要加快发展服务业,形成与现代化大都市地位相适应的服务经济体系,这是党中央立足于天津特定的发展阶段、对天津市转型发展创新发展提出的重要要求,是实现天津定位的迫切需要,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迫切需要,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消费、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天津市服务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建设服务经济体系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全市各方面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乘势而为,努力提高现代服务业的规模、层次和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把握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法制化为方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产业集聚区和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以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为突破口,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并重,大力推进投资和服务贸易便利化、生活服务便利化,高水平提升传统服务业,高标准发展新兴服务业,推动产业融合,优化产业布局,实施政策聚焦,完善发展环境,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提升水平,为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实现中央对天津定位奠定坚实基础。

  到2016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超过50%,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数比重达到53%。到2020年,服务业比重超过55%,从业人员比重达到58%,与北方经济中心相适应的综合服务辐射功能显著增强。

  二、优化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布局

  (三)确定符合城市定位要求的服务业空间发展战略。依托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着力构建“两区一轴、多点支撑”的现代服务业空间格局。“两区”即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一轴”即沿海河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带;“多点支撑”即打造一批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区域,促进优势互补、集成集约集群发展。

  (四)推动滨海新区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围绕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建设,延伸制造业产业链条,做大做强现代金融、研发设计、信息咨询、电子商务、对外贸易、服务外包等产业,推动制造业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加快转变。围绕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发挥海空两港优势,加快发展港口航运、现代物流等产业,推动建设空客亚洲制造和营销中心、全国飞机租赁中心、北方航空货运中心,促进依附于航空运输的金融保险、航空会展、服务外包等高附加值产业加快发展。滨海新区成为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更好发挥我国北方对外开放门户作用。

  (五)打造中心城区繁荣繁华标志区。加快城市主中心和两个副中心建设,着力提升文化品位、载体功能和产业层级。加快发展楼宇经济,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积极引进各类企业总部及功能性机构,聚集现代金融、商务中介、科技服务等高端服务企业。规划建设一批创意产业园区,积极发展文化创意、研发设计等服务业。完善区域商业布局,着力打造一批特色商业街区、交通枢纽商圈和城市综合体,培育发展网络营销、体验消费等新兴业态,便利群众生活,提升生活品质,促进中心城区繁荣繁华。

  (六)促进郊区县特色服务业发展。依托新城和示范小城镇发展,加快推进产业融合,发挥比较优势,实现差异化发展,服务城市,富裕农民。完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和农村消费网络体系。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农村旅游、乡村文化等特色产业。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商品交易市场和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完善便民消费服务圈。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农村金融,坚持本土化、民营化、专业化方向,拓展村镇银行服务功能,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强区县国家级开发区和示范工业园区配套服务功能,鼓励发展仓储物流、加工配送、交易结算等生产性服务业。

  三、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实现新突破

  (七)继续加快金融创新步伐。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要求,推动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有效融合,发挥金融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进一步集聚各类机构、提升服务功能、防范金融风险,构建与北方经济中心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创新运营中心。加快建设融资租赁中心,扩大业务品种和规模,创建国家租赁业创新示范区;加快建设金融要素市场中心,推动市场服务多元化和业务创新;加快建设股权基金管理服务中心,推动基金规范发展;加快建设资金结算中心,支持设立区域性资金结算机构。大力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培育互联网金融、跨境人民币结算、商业保理和离岸金融等新兴业态。加快建设于家堡金融区,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人才和要素聚集,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农村金融、航运金融、矿业金融、消费金融和商贸金融,建成功能健全、服务完善、国内领先的产业金融中心和金融改革创新基地。

  (八)着力构建现代大物流体系。完善海港、空港、陆路港、铁路、公路等物流基础设施,打造京津冀便捷高效的交通网络体系。在滨海新区和郊区县物流资源集中、交通便利的区域建设现代物流园,重点发展交易市场、电子商务、仓储运输、加工配送、交易结算和物流金融等现代物流业,打造一批大宗商品交易所和交割库等物流平台。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和专业化运输系统,推广应用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形成多式联运物流网络。全面提升口岸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快大通关体系建设,创新口岸监管模式,实现京津冀通关一体化。拓展无水港功能,在有条件的无水港发展物流园区。

  (九)积极应用电子商务推动贸易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引进和培育知名电子商务企业,鼓励利用网络平台兴业创业,打造一批本地品牌。鼓励传统产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实现转型,促进在线支付、安全认证、快递物流等加快发展。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带动进出口贸易增长。提升国际贸易中转功能,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提升商贸流通集散功能,发展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区域性商品交易市场。

  (十)进一步提高科技信息服务水平。强化科技服务业创新引领作用,依托科技进步助推产业优化升级。推进技术市场交易模式和机制创新,培育发展一批技术转移机构和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加快未来科技城开放,建设京津合作示范区。扩大和提升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建设全国检验检测基地。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城市互联网骨干出口带宽。实施智慧城市示范应用工程,构建便捷高效的智能化城市应用和管理体系。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三网融合,促进信息消费。强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各类软件开发,建设国家级软件产业示范基地。加快服务外包园区建设,扩大知识密集型服务产品出口。

  (十一)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和旅游产业。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独具特色的文化强市、北方创意之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做大做强,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快速发展,加大对小微文化企业培育孵化的支持力度。积极开拓文化产品市场,加快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新媒体、演艺娱乐、动漫游戏、体育等产业发展,提升文化产业园区服务功能。在工业设计、建筑设计、时尚设计等创意领域取得突破,提升城市文化辐射力和影响力。丰富和发展“近代中国看天津”核心旅游品牌,进一步扩大“天天乐道、津津有味”的品牌影响力,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打造更多旅游精品,加快建设邮轮旅游实验区,建成中国北方公务机基地,成为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

  (十二)全力打造会展业发展新高地。高水平建设国家会展中心,大力引进国内外品牌展会。推进梅江会展中心、滨海国际会展中心等展馆资源优势互补、特色发展。加快培育会展服务新业态,提升组展服务、场馆服务等专业化服务能力,建设会展业信息发布平台,引进培养高端会展人才。提升市场化办展水平,积极培育、引进特色专业展会,办好夏季达沃斯论坛、津洽会、融洽会、国际矿业大会等大型会展活动。

  (十三)积极促进社会服务业协调发展。以促进生活便利化为目标,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丰富人民群众生活服务供给。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推进家政服务规范发展。完善社区服务网络,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搞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逐步实现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方面延伸。提升健康服务业水平,保障市民基本医疗服务,探索发展中医保健、护理康复、健康咨询、数字医疗等高端医疗服务。加快教育与培训服务业发展,办好海河教育园,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完善继续教育。积极发展中介服务,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培育全国知名服务品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交分担率。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推动规范健康发展。经过努力,使全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四、营造现代服务业发展良好环境

  (十四)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紧紧抓住探索建设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机遇,加快推进投资与服务贸易便利化综合改革试验,努力形成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开放环境。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探索制定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减少和取消服务业前置审批,推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许可经营项目筹建登记、改年检(验照)制度为年度报告制度。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国有服务业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战略性重组。搞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快社会信用、经营异常企业名录、执法部门信息共享、知识产权保护等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形成国际化、法制化营商环境。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鼓励服务业企业“走出去”到境外发展。深化区域服务经济合作,借重用好首都资源,推进京津冀服务业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十五)加大扶持力度,实施政策聚焦。认真落实各项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增加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模,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增加服务业用地供应,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地、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现代服务业,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权人暂不变更。落实国家鼓励类生产性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与工业同价政策。推进服务业质量体系建设,实施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培育一批全国知名的服务品牌和服务企业。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在户籍和居住证办理、住房、医疗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便利。制定人才分类开发计划,引导各类院校开设紧缺专业,鼓励校企合作建立重点领域现代服务业人才培训基地。加强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健全从业资质管理制度。

  (十六)加大工作力度,把发展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工作推动机制,研究发展规划,分解目标任务,加强指导协调,强化督查考核。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和配套政策文件,建立考核制度,完善统计体系,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创新创业浓厚氛围,推动全市现代服务业实现突破性发展。